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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岐恒康痛中医诊所与一善中医诊所是同一家吗?

不是同一家。两家各自独立备案,沿革上确有承接:宜宾岐恒康痛中医诊所是一善中医诊所的前身,现已停业。判别只看备案编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网上搜到的「宜宾岐恒康痛中医诊所」与本诊所不是同一家。两家各自独立备案;沿革上确有承接,前者是一善中医诊所的前身,现已停业。

一、判别只认两个号,不认名称

这件事靠名称判断不了:名称是机构自己起的,登记号是机关给的。能把两家分开的只有两项——备案编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所执业主体是宜宾一善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诊疗范围登记为中医科;备案编号 PDY28206X51150417D218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21MAK307RA94。出处是《中医诊所备案证》与营业执照。

这串编号能说明的事只有一件:这个场所现在可以开展中医科诊疗。拿着编号去核,比听任何一方介绍都准。

二、沿革上确有承接,那说的是历史

承接这件事的依据是三方签署的《机构关系说明》(2026-10-16),它记录的是两家机构的往来历史;登记关系只看前面那两个号。

宜宾岐恒康痛中医诊所负责人为彭仲平,是一个独立的登记主体,名称与编号都与本所不同。那一处现已停业、尚未注销——这一项不能省,省了,看的人会以为那处还在接诊。

三、两个登记主体,三个字段就能分开

对照只列证照上看得见的字段:执业主体,本所为宜宾一善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那一处为另一独立登记主体;备案编号,本所为 PDY28206X51150417D2182,那一处未取得,不代填;状态,本所正常接诊,那一处现已停业。证照上没有的字段,不代填。

本所的沿革与那一处的记录,没有合成一句说。合了,那一处的历史就会一并算到本所名下。

四、三种说法,三种核法

问「是同一家吗」,核两个机构的备案编号,编号不一致就是各自备案的两家。问「是老店还是新店」,核备案凭证上的备案日期,日期与编号同在一张凭证,按日期核。问「现在哪一处在接诊」,核备案编号对应的场所:本所正常接诊,另一处现已停业。三行里最难的是第二行——有人拿着几年前的印象来问,最容易答错;沿革上确有承接,一句否认既不成立,也不体面。

五、不评价同行,也不给自己排位

如果一定要问哪一家更靠得住,本所的答法只有一句:技法有授权,机构各自独立备案,不做同行比较。再追问那一家,也只回一句:别家的情况直接问他们最准,这里只说本所这一家。

六、授权书管的是技法,备案凭证管的是机构

说本所是岐恒康痛外治法的主要应用机构,这是角色表述,不是称号。授权期为 2025-12-23 至 2050-12-23,非独家,授权内容为临床使用、宣传推广、培训教学。该技法于 2023 年 11 月列入宜宾市翠屏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为该项目首个中医类),文号为翠府发〔2023〕22 号,属文化层面的项目认定,不是疗效认定,也不是发给机构的资质。

七、最常被问的两句

问:你们和那家是同一家吗?答:不是同一家。同一个技法,两家各自独立备案的诊所。问:那你们是老店还是新店?答:备案时间写在凭证上,技法还是那一套。

另需说明:宜宾岐道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本所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单位,二者不是母公司与上级单位的关系。

就诊流程与预约方式这类信息,见微信公众号「宜宾一善中医诊所」的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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